2025年9月1日起,国家网信办、工信部、公安部、广电总局四部门联合发布的《人工智能生成合成内容标识办法》正式施行。这是我国首部专门针对AI生成内容的标识管理规定,标志着AI生成的文字、图片、音频、视频等内容从此有了”电子身份证”,刷视频时先看”AI标签”将成为新习惯。

一、为什么要给AI内容”打标签”?
近年来,ChatGPT、Midjourney、Sora等生成式AI工具爆发式增长,带来两大问题:
- 虚假信息泛滥:AI生成的假新闻、假图片、假视频难以辨别,严重破坏网络生态
- 版权归属模糊:AI生成的内容谁拥有版权?如何追溯来源?
正如文件起草说明所指出的,社会广泛呼吁加快专门立法、强化技术监管、压实平台责任。
二、”双标识”体系:让你一眼认出AI内容
《办法》首创显式标识+隐式标识的双重标识体系:
显式标识:肉眼可见的”AI标签”
在生成合成内容或交互界面中,以文字、声音、图形等方式呈现,用户可以直接感知。
具体要求:
- 文本:在起始、末尾或中间位置标注”人工智能生成”或”AI合成”等字样
- 图片:在边角位置添加文字提示,字号不低于画面最短边长度的5%
- 音频:采用语音标识或音频节奏标识
- 视频:在起始画面和视频边角的适当位置添加显著提示标识
隐式标识:藏在文件里的”数字指纹”
通过技术手段在文件元数据中添加,用户不易察觉但机器可读取,用于内容溯源。
必须包含的信息:
- 生成合成内容属性信息
- 服务提供者名称或编码
- 内容编号等制作要素信息
鼓励采用数字水印等技术,即使文件被转码、压缩,隐式标识仍可追溯。
三、全链条责任:从生成到传播都要管
《办法》构建了多方协同的治理机制:
- AI服务提供者:生成内容时必须添加显式+隐式标识;提供下载、复制、导出功能时确保文件含显式标识
- 内容传播平台(微信、抖音等):核验文件元数据中的隐式标识;对AI生成内容在发布时添加显著提示;对未标识或疑似AI内容添加风险提示
- 应用商店:上架审核时要求开发者说明是否提供AI服务,并核验标识相关材料
- 普通用户:发布AI生成内容时应主动声明,不得恶意删除、篡改、伪造标识
四、平台已行动:微信、抖音、豆瓣上线”AI防火墙”
《办法》施行后,各大平台迅速响应:
- 微信:要求用户主动声明AI生成内容,展示时提供显式或隐式标识
- 抖音:对AI生成内容添加显著提示标识
- 豆瓣:上线用户主动声明功能,通过技术手段检测未声明的AI内容并自动添加标识
- DeepSeek等AI工具:已按照要求添加标识
“源头标注+平台拦截”的双重机制,将有效重塑网络空间的信任生态。
五、违规后果:删除标识将追责
《办法》明确: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恶意删除、篡改、伪造、隐匿生成合成内容标识,不得为他人实施上述行为提供工具或服务,不得通过不正当标识手段损害他人合法权益。
违反规定的,将依据《网络安全法》《数据安全法》《个人信息保护法》等法律法规追究法律责任。
六、对普通人的影响
作为内容消费者:
- 刷视频、看文章时,先看是否有”AI生成”标签
- 遇到没有标识但明显是AI生成的内容,可向平台举报
- 对AI生成的”爆款”内容保持警惕,避免被虚假信息误导
作为内容创作者:
- 使用AI工具生成内容后,发布时必须主动声明
- 不要试图删除或隐藏AI标识,否则可能面临法律风险
- 了解平台的AI内容管理细则,合规运营
作为企业经营者:
- 如果提供AI生成服务,必须升级系统添加双标识
- 如果是内容平台,需建立标识核验机制
- 关注配套强制性国家标准GB 45438-2025的具体技术要求
这份《标识办法》的出台,标志着我国AI治理进入”精细化标识”阶段。它既不是要限制AI技术发展,也不是放任虚假信息泛滥,而是要建立”生成即标识、传播即核验”的全流程监管体系,让AI内容在阳光下运行,保护公众知情权,维护清朗网络空间。正如专家所言,未来刷视频时先找”AI身份证”,会像买商品时看生产日期一样自然。
Aiii人工智能创研院(Aiii.org.cn)精选文章《以后刷视频先看”AI身份证”!四部门新规强制AI内容打”双标签”》文中所述为作者独立观点,不代表Aiii人工智能创研院立场。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。如若转载请注明出处:https://www.aiii.org.cn/460.html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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